在提到“我们的”潜意识时,我并非没有任何目的。因为我所描述的和其他哲学家所谓的潜意识不同,甚至和利普士的亦不一样。对他们来说,这个名词仅仅是意识的相反词;这个他们以同样的热诚、精力去赞成与反对的论题乃是——除了意识以外,必定还有潜意识的精神力量。利普士更进一步断言,所有属于精神的都是存在于潜意识中,而其中的一部分亦同时存在于意识中。但是我们集中这些有关梦和歇斯底里症的现像并非为了证实这理论,因为对正常清醒时刻生活的体验就足够证明它的正确性。由精神病理学构造以及此类的第一成员(梦)的分析所得的新发现乃是潜意识——属于精神的——是两个不同系统的功能组合。正常人如此,病态的人也一样。因此就有两种潜意识,今仍未为心理学家们所分辨。由心理学上的用法来说,它们都是潜意识的,但从我们的观点看来,其中一个被称为潜意识,是无法进入意识层的,而另一个我们称为前意识,因为其激动——在满足某些规定,或者经过审查制度的考核之后——能够到达意识界。关于此激动到达前必须经过连串固定机构(我们可以由审查制度的所产生的改变看出它们的存在)的事实,使我能够以一种空间的类比来描述它们。在前面,我们已经描述过这两个系统的相互关系,即前意识立于潜意识与意识之间,像一道筛子。前意识不但阻隔了潜意识和意识的交通,并且控制随意运动的力量,负责那能变动的潜能的分布——其中一部分所谓的“注意力”是我们所熟悉的。
另外,我们必须要分辨超意识和下意识之间的不同——
这于强调精神和意识之间的相同。
那么意识所剩下来的角色又是什么呢?(它一度曾是那么全能,隐瞒着一切)。只有那些用来察觉精神性质的感觉器官了。根据我们那图解的基本概念看来,我们只能把意识感觉看成一种特殊系统的功能,因此这缩写“意识(cs)”是合宜的。由其物理性质看来,我们认为这系统和知觉系统很相像,因为它能接受各种性质的刺激,但是却无法保留变更的痕迹——即没有记忆。以其知觉系统的感觉器官指向外在世界的精神装置,对意识的感觉器官来说,本身就是一种外在世界,而意识存在的目的即靠着这个关系。这里我们又再接触到各种机构——似乎是统治着精神装置结构的——组成统治集团的原则,激动的材料由两个方向流向意识的感觉器官:①由感觉系统——其激动取决于刺激的性质——而来。也许在变为意识感觉之前,先经过新的润饰。②由精神装置的内部而来。当经过某些更改之后,它们进入意识,而其步骤的数量是以快乐和痛苦的质量被感觉出来的。